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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处理

楼主 ren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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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想请问一下新的会计准则中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是都要求具时扣除了吗,如果要是这样的话。
如果在一个月中发生培训费200元,做分录应该是 借:管理费用--教育经费200  代:现金 200
然后到月底根据工资机体教育经费(2%)假如工资总额为10000元,计提教育经费应该做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2000元  代:应付职工薪酬 --教育经费 2000元,那么应付职工薪酬中教育经费应该有余额2000元,那年底地应付职工薪酬中教育经费应该有额吗。其他的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也是这样做吗
2009-5-11 10:51:00 修改  删除  引用  回复
1楼 ren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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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职工福利费,如果是一般企业,新会计制度要求职工工会经费与教育经费还可以计提,职工福利费不再计提,据实扣除,对于上市公司,上述三项费用都可以预提,但年终职工福利费余额要冲销。您上面的例子,实际发生时,借: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 贷:现金 计提时: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年底职工教育经费与工会经费可以有余额。  祝您学习愉快!
2009-5-11 10:52:00 修改  删除  引用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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