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网上报名,如需修改网上资料,应如何处理?
答:在现场确认前发现要修改的,登陆广州市会计考试报名系统(www.gziac.org.cn)进行修改;在现场确认开始后发现要修改的,在办理现场确认时进行修改。
2.在上海考了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广州能报考初级会计电算化吗?或者相反,可以吗?
答:如参加考试是为了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就必须在同一地参加全科考试。
3.有否要求必须参加培训才能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答:培训坚持自愿原则,允许报考人员不参加培训,只参加考试。
4.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中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准考证如何打印?
答:在考试前两周内登陆(www.gziac.org.cn),通过友情链接进入广州市会计考试报名系统页面,点击页面左上方“打印准考证”进行打印。
5.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准考证如何打印?
答:各区、县级市财政局负责印发实务考试准考证;理论考试前两周内登陆(www.gziac.org.cn),通过友情链接进入广州市会计考试报名系统页面,点击页面左上方“打印准考证”进行打印。
6.《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全省通用吗?
答:全国通用。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7.持《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可在全省各地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吗?
答:可在除深圳外的全省其他地方按规定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不能在广东省以外的其他地方申领。
8.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陆广州财政网点击“资格申请”后为何无法填写姓名?
答:所用电脑设置了拦截程序或电脑其他原因,致使无法填写姓名作出诚信承诺,请取消拦截设置或使用其他电脑登陆。
9.为什么在网上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资料后,一个多月都显示“未初审状态”?
答:网上提交申请资料后,还需将相关纸质材料送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初审。
10.在网上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资料后,提示请于10个工作日内到××办理登记,如超过10个工作日未办理,怎么办?
答:超过10个工作日仍可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不需要重新提交,但请尽快办理。
11.广州市财政局与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和流程有什么不同?
答:没有不同,是一致的。
12.怎样才能知道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日常管理部门?
答:可登录广州财政网(www.gzfinance.gov.cn)“会计服务”栏目,点击“密码变更”,输入持证人身份证号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码、姓名等资料,点击“查询个人资料”,录入新密码,点击“提交”,产生新的密码。然后点击“遗失补办”或“资料变更”,输入持证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点击“查询个人资料”,即可显示所持证书的日常管理部门。
1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是否已经取消?继续教育需要参加吗?
答: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已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的规定,但规定持证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查询继续教育学习内容请登陆广州财政网(www.gzfinance.gov.cn)“会计服务”栏目“通知通告”。
14.哪里可以了解到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要求和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地址?
答:可以通过广州财政网(www.gzfinance.gov.cn)“会计服务”栏目“通知通告”和各区、县级市财政局网站了解。
15.广州市或所属各区、县级市管理的会计人员,参加广东省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是否可视同完成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答:不可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广州市或所属各区、县级市管理的会计人员必须在广州市各区、县级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参加学习。
16.持广州市外核发且未调入我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参加广州市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吗?
答:不可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广州市外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应参加证书管辖地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17.没有参加2007年继续教育到哪里补学?
答:可到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广州市中华会计成人中专学校(联系电话:83496107、81361734)或萝岗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补学。
18.持广州市外核发且未调入我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在广州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吗?
答:不可以。只能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辖地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9.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到哪里领取证书或考试成绩单?
答: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到现场报名确认点所在区、县级市人事局领取,不是财政部门核发。
20.在哪里可查核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真伪?
答:在核发证书的区、县级市人事局,其他有关证书问题可向他们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