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43号)规定,废旧物资专用发票按下列要求开具:

(1)税率栏填写为零;

(2)税额栏填写零;

(3)其他项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开具规定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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