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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问题?

楼主 cath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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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现新增啤酒销售业务,我查了一些税法站点,啤酒应该交消费税,但我不知道具体怎么做帐,我想请教! 业务情况:从某啤酒代理商处进货,他们应该给我增值税发票吗?如果是增值税发票,怎么计算消费税?如果不给增值税发票怎么计算?税法规定税率是:220元/吨。 1。那么我在做库存商品账的时候规格是按吨还是按瓶走? 2。在饭店或酒吧销售的时候,“开瓶费”(回扣)怎么处理? 就是他们在结帐的时候让我开正常发票,而付款却少付。或是正常开票,正常付款,但要给他们返还现金去,怎么在账上处理呢? 3。样品怎么处理?(就是给新客户品尝,而没法取得收入) 我想这部分商品是不是应该做进项转出呢? 对不起,问题好象太多了,麻烦各位高手了,也许这里会遇到怎么避税的问题,还望高手指点!!!
2004-1-5 20:24:00 修改  删除  引用  回复
1楼 cath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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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大家都很忙?还是这种问题太过低级了?不屑回答?
2004-1-11 18:05:00 修改  删除  引用  回复
2楼 tztty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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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着给你解答一下: 1、啤酒消费税是由生产厂家缴纳的,作为经销商是不需缴纳消费税的。 2、从代理商进货应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你单位无法抵扣进项税款。 3、你所提的回扣不得在销售收入中扣除,应按开票额全额计入销售收入。 4、样品应按同类商品的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5、库存商品做帐如果按瓶来是不是太繁杂了?
2004-1-11 22:51:00 修改  删除  引用  回复
3楼 cath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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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解答。那你的第四个回答,我该怎么做分录呢?做进项转出吗?还是什么别的?比如买四赠一,的情况呢? 我的库存不会用瓶计量的,谢谢你的提醒。请你再帮我讲讲好吗?
2004-1-13 16:42:00 修改  删除  引用  回复
4楼 tztty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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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买四赠一是企业的一种销售策略,与折扣的本质是一样的,因此可以比照折扣来处理。 至于样品赠送,会计制度上是不是规定作收入处理,我不是很确定,但在税收上是应该计算销项税额的,注意不是进项税额转出。 如财务上不作收入,则分录是: 借:有关科目(支出类科目,如营业外支出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存商品 我是从事税收工作的,大家对税收有什么问题,我可以尽力解答。
2004-1-15 20:27:00 修改  删除  引用  回复
5楼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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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把tzttyxy加为版主了。‘。。。。。。。。。。。。
2004-1-16 0:21:00 修改  删除  引用  回复
6楼 cath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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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管理员真好,这样我们又多了个专家了!!! 同时谢谢“T”的解答。我也认为买几赠几的是折扣问题,但就不知道怎么处理。但你给的分录,我不太理解,为什么要做营业外支出呢?我可不可以按销售走,就把每箱的单价降低呢?也就是对不同的客户有不同的销售价格,能不能在有人查账的时候这么对外解释呢? 另外,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候货物会先到,而且当时就销售出去了,那么我按估价做入库,在库存明细账中不考虑增值税问题,出库的时候也不计算明细账,等供应商的增值税发票到了后再做红字出库,同时按增值税票做一张新的入库单,这样可以吗?但问题是:这种情况正好又在月末的时候,那么月底结转成本可就高多了,我想下个月把销售成本再减出来,这样不违规吧?反正我去年12月就这么做的,到现在心里也没底,不知道对不对,也不知道如果审计的时候会不会罚我们单位,如果真挨罚了,估计我的工作也就没了!!!!!!! 你们能帮我讲讲吗?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也不好意思问别人,好在有我们这个论坛,以前的问题的,你们给了我很多帮助,真的感谢这里的高手们!!!!!!
2004-1-16 20:53:00 修改  删除  引用  回复
7楼 tztty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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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升我官了,恐怕难当大任,但恭敬不如从命,只好谢谢admin,尽力而为吧。 继续cathier的问题。 1、以下分录是针对视同销售的,不是针对折扣等降价策略的。 借:有关科目(支出类科目,如营业外支出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存商品 2、“对不同的客户有不同的销售价格,能不能在有人查账的时候这么对外解释”。对你公司能够进行查账的法定机构国家是有规定的,不是任何单位或任何人想查就能查的。企业的销售策略是企业自主权的重要部分,是由企业自己决定的。当然如果“对不同的客户有不同的销售价格”,这是不好的,企业很难进行管理。 3、货先到销售的处理。你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先作估价入帐的处理方法是对的,但你要弄清成本多计的问题是如何造成的?是估价时把增值税税金也估进了库存商品的成本了,还是高估了不含税成本。估价时是不应该包括增值税税金的,当然前提是能够从对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对多计的成本在次月进行调整,一般情况下应该不会造成太大的问题。但是你在12月份这样处理,会涉及到年度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我建议你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整一下比较好。税务部门在年度结束后都会布置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你不用担心挨罚。
2004-1-18 13:00:00 修改  删除  引用  回复
8楼 cath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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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这么快就回答我的问题了,都快过年了,我还以为你也会放假了呢。先恭祝你新春愉快! 你的第二个回答最后一句话,我要解释一下:销售部门的对外销售价格报价的时候一定是一样的,但我在做账的时候不想那么麻烦还要单独做什么视同销售,赠送嘛,可以把每份销售的总额/(正常销售数量+赠送数量),我想这样处理,只是我做账的时候这么弄(嘿嘿,想偷懒嘛!)——这样违规吗?如果违规,我就可以象前面我想的那样解释,可以吗?应该不算偷税吧? 第三个问题的回答,我就是在估价的时候把增值税算进去了,我想等发票来后再按发票的价格把库存金额冲出来啊,这样我库存总帐和明细账的金额才能一样啊!而且因为在不知道准确价格的情况下已经把货销售了,我在算成本的时候也把增值税给算进去了,我只是想在下月算成本的时候也把上月成本里包含的增值税再减出来不就可以了吗?难道这么做不对吗? 是啊,就象你说的,年底的时候要有所得税这么一关,比较麻烦的,我很烦每次所得税表的调整,累死人了!!!要算好多的东西,我就是到现在还没出报表呢,要一项项调整,我觉得好多东西太不合理了,为什么有些税务规定到现在还不更改呢,已经跟不上实际情况的发展了嘛,你说呢?
2004-1-18 21:30:00 修改  删除  引用  回复
9楼 tztty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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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祝你过年快乐,万事如意。 税务部门要求的表确实是太多,工作量太大。不过随着征管信息化和会计电算化的逐步提高、完善,会计核算的工作量总有一天会从繁杂的压力下解脱出来的。我也在考虑这方面的事情,把税务部门需要的报表如何与四方财务软件衔接起来,可我对软件开发一点也不懂,四方的技术人员还顾不上这些。希望四方的技术专家能抽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解决一下这些问题。
2004-1-18 22:52:00 修改  删除  引用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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